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智慧风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312161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智慧风场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智慧风场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整体概况
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能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场分布在漳州、泉州、莆田三个地区,目前,公司已经建设有莆田、漳州两个集控中心,莆田集控中心设置在莆田秀屿福能新能源公司后勤保障大楼,漳州集控中心设置在隆教风电场。
福能新能源公司共有1个光伏站和13个风电场(按升压站)。光伏站分布在云南1个,装机容量30MW;风电场分布在莆田8个,泉州3个,漳州2个,风电总装机容量881MW,风机434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地区 | 场站 | 上级调度 | 装机(MW) | 风机台数*单机容量 | 风机厂家 |
1 | 莆田 | 石城 | 省调 | 54 | 27*2MW | Vestas |
2 | 莆田 | 石井 | 省调 | 54 | 27*2MW | 哈电 |
3 | 莆田 | 东峤 | 省调 | 48 | 24*2MW | 哈电 |
4 | 莆田 | 后海 | 省调 | 96 | 48*2MW | Vestas |
5 | 莆田 | 顶岩山 | 省调 | 215 | 65*2MW +34*2.5MW | Gamesa、上海电气 |
6 | 莆田 | 石塘 | 省调 | 48 | 24*2MW | Vestas |
7 | 莆田 | 草山 | 莆田地调 | 34.5 | 23*1.5MW | 明阳 |
8 | 莆田 | 坪洋 | 莆田地调 | 30 | 20*1.5MW | 远景 |
9 | 泉州 | 外山 | 省调 | 40 | 20*2MW | 哈电 |
10 | 泉州 | 小岞 | 泉州地调 | 12 | 6*2MW | Vestas |
11 | 泉州 | 尖峰 | 泉州地调 | 26 | 13*2MW | 明阳 |
12 | 漳州 | 隆教 | 省调 | 88 | 44*2MW | 哈电 |
13 | 漳州 | 省山 | 省调 | 135.5 | 24*2MW +35*2.5MW | 哈电、东方电气 |
14 | 云南 | 管粮山 | 保山地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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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11 | 434台风机+30MW光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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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能新能源公司智慧风场建设项目拟在莆田集控中心建设一套集控智慧化系统(电厂I区系统和III区系统),接入省内13个风电场和1个云南光伏的数据,对新能源电场进行远程集中监视、控制、诊断、集中运营管理等,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工期:
项目实施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软硬件供货,2个月内完成集控端软硬件安装,4个月内完成至少4个场站的数据接入,12个月内完成所有场站的数据接入以及系统通过功能、性能测试等相关验收工作,同时系统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
2.4本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以公布的控制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软件集成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认证;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有较好的业绩,提供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3项集中监控或大数据平台建设业绩;有效业绩描述:单项业绩应为集中监控(或大数据平台)应接入不少于5个新能源场站,且应为新建项目,技改项目不予计入,同时应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配套的完工证明。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资质或电气中级工程师等相关及以上证书(须提供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核心软件应为自主研发,须至少提供3项软件著作权证明(包括集中监控系统、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智慧能源软件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项目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业绩要求即可。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网站(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网站(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0624231216147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推荐,无需等待审核)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4.3电子招标文件(zbf格式)使用“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潜在投标人可登陆(http://www.fycbid.cn:8000)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安装。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及“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上述客服电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本项目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网站上发布。
9. 受理投诉的监督部门: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五四路75号外贸大厦29层
电话:0591-8621127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清塘西大道1699号
邮编:351146 ;
电话:0594-5826615
传真:0594-5826609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室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 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庄林 苏恒
开户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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