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已由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阎发改审发【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西起西飞大道,东至柳东路,全长约2.8k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维修工程、拆除工程、管线迁改(热力、给水、通信)、管线保护,电力迁改;
2.2 项目地点: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
2.3 项目投资总额:1504611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标段编号:E61011435061QKUGwPBj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2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营业执照: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4)信誉要求:①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②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进行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1 请申请人于2023年09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9月0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
6.2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3标段名称:阎良区试飞院路(西飞大道-柳东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鼓励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积极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进行投标。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阎良区前进西路103 号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三洞桥15号5楼512、516、519号 |
联系人: | 杨宏健 | 联系人: | 何庆先 |
电话: | 029-86209614 | 电话: | 15202990168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1001870836050096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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