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智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智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项建〔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井陉县智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2.项目地点:井陉县卫生健康局(冶河西路38号)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覆盖井陉县医院、井陉县中医院等20所公办医疗机构。建设内容包含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其中软件系统包含:区 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域业务协同管理平台、智慧便民服务 平台、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人工智能医疗数据监管系统、 人工智能全科辅助诊断系统、人工智能语音外呼系统、县域内 医疗信息系统提升等;硬件系统包含:云数据中心及云安全建设等。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5.完成时间: 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井陉县智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应设备供应安装能力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3.1.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3.1.3.2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3.1.3.3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1.3.4投标人同时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 0311-82022017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2 00:00至2023-05-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传经 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也需要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井陉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磊恒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井陉县冶河西路38号 | 地址: | 河北省辛集市新开街与朝阳路交叉口西行180米路北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吉廷 | 联系人: | 张磊、刘立钗 |
电话: | 0311-82096138 | 电话: | 0311-8636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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