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
齐河县2021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结余资金项目
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结余资金项目 - 施工标
施工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齐河县2021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结余资金项目已经 齐河县水利局以 齐水【2023】2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齐河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
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景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渠道清淤1.9km;新建节制闸3座;改建圆管涵3座;改建箱涵3座,新建箱式变电站及附属供电设施一套。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标,主要内容为渠道清淤1.9km;新建节制闸3座;改建圆管涵3座;改建箱涵3座,新建箱式变电站及附属供电设施一套。具体工程量详见清
单、图纸。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渠道清淤1.9km;新建节制闸3座;改建圆管涵3座;改建箱涵3座,新建箱式变电站及附属供电设施一套。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
意外险).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0.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11.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
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3.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4.承
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
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任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
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2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05-22 09:00:00~2023-05-26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齐河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景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0534-5336210
联系电话
0531-88958088 1558889979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sdjhzbb@163.com
地址
德州市齐河县
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山东铁投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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