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广安高新区二级客运站暨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__广安高新区二级客运站暨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广安高新区二级客运站暨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广安高新区二级客运站暨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邻水县新世纪运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982601777 | |||||
比选时间 | 2023年03月03日17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 |||||||
公示期 | 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10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7.0000万元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四川欣达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张林 | 助理工程师 | 水利水电 | 省级 |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1002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四川丰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未提供相对应的业绩信息截图 | |||||||
四川碧图建设有限公司 | 未对服务费进行响应 | |||||||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业绩未提供建筑信息平台相关截图 | |||||||
四川中弘博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响应代理服务费收取 | |||||||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收费响应书比选人名称为黑水县交通运输局非本项目比选人 | |||||||
四川林利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未提供业绩信息截图 | |||||||
四川思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绩未提供建筑信息平台相关截图 | |||||||
四川华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绩未提供建筑信息平台相关截图 | |||||||
四川正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无业绩委托合同,业绩未提供建筑信息平台相关截图 | |||||||
四川鸿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绩未提供代理合同 | |||||||
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未按比选公告4.1响应代理服务费收取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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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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