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霍山二中东校区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霍山二中东校区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AHZT-2025-1001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霍山二中东校区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霍山二中东校区报告厅LED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
(2)预算金额:24.16万元(含税)。
(3)交付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5)免费质保期:自采购人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二年。
(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要求。
(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国电信安徽公司技术的要求。
(8)本?钅坎换直臧山还┯ι淌课?span> 1名。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刈⒋斫峁视玫墓┯ι讨魈濉⒈淮聿贰⒋矸段А⒔奁凇⒋?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span>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4.16万元,其中设备部分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3.28万元,服务部分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10.88万元,供应商所报响应价格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否决响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2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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