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000-42436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院滨河大厦B座3层308-312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C119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和辽宁省水利业务平台,整合水资源管理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构建覆盖上下联动、标准统一、逻辑集中、资源共享、业务融合的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取用水管理相关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掌上可办;实现全省取用水管理业务信息深入共享、融合应用,形成水资源管控一张图。 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主要任务系统整合、数据共享融合和数据分析应用等。 (1)系统整合。整合目前有关部门建设的面向企业和部门取用水管理业务的逻辑分散、独立的相关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管理、取水计划监管、水资源税(费)水量核定、用水统计直报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和资源,构建面向企业和管理部门的统一交互式门户,实现取水许可申请、许可证管理、取水计划申报、计税(费)水量申报、用水统计、计量管理、信息服务等业务的一网通办掌上可办和多层级政务协同管理。 (2)数据共享融合。梳理取用水管理政务信息资源,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规定,形成共享数据目录清单,并基于前期调研情况,按照一省一策原则,将取用水户信息、审批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统计直报信息、监测信息等涉取用水相关数据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归集、清洗、质控与融合,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有序共享和动态更新,提升数据的利用率。 (3)数据分析应用。面向社会公众、水行政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开发数据产品,提供数据分析应用服务。为企业用户提供政务事项提醒、用水统计分析、用水管理、计量管理、税(费)征管等数据分析及预警服务;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超计划、超许可取水监管,区域许可限批,用水统计数据核算等数据分析服务;为发改、自然资源、税务、统计、电力等部门提供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统计数据、取水计量数据核定等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取用水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应用功能模块包括管理端、取用水户端、公开端、移动小程序端等。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符合辽宁省自身的水资源管理需求,在全国取用水管理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总体要求下,面向辽宁省定制化的自主管理需求,开发本地化的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并为在建的全国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取水环节的数据共享与协同监管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和辽宁省水利业务平台,整合水资源管理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构建覆盖上下联动、标准统一、逻辑集中、资源共享、业务融合的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取用水管理相关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掌上可办;实现全省取用水管理业务信息深入共享、融合应用,形成水资源管控一张图。
服务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项目建设将遵循以下标准: (1)符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 (2)符合政务云政策要求。 (3)符合水资源管理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榕、杨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取费标准代理采购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8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水利厅(机关)
地址: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6218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62181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志朋
电 话:024-621815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取用水模块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