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及项目 采购信息公示
(招标编号: 02-09-04D-2024-D-E12315 )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上海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递交报名资料须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2日 00时00分
递交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 7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2日 00时00分
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时间及地址请以磋商文件为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 购项目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 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上海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二)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五)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企业资金流信息共享相关实施案例至少1例 。 (六)本项目只接受拥有企业资金流信息共享功能相关软件产品著作权的供应 商参与(如拥有著作权的为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报名公司应 具有著作权的使用授权)。
四、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详见附件。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同等效力文件(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二)提供下列14张查询截图,且查询页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
1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 cn
/)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2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
/)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 v.cn
/)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 v.cn
/)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 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
/)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7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 v.cn
/)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8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 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9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
/)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0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 v.cn /)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 无不良记录。
11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 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 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2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 /)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 无不良记录。
13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 v.Cn) 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4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 v.cn) 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 不良记录。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书有 效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姓名、手 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3) 供应商非联合体参与;4)如中选,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五)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企业资金流信息共享相关实施案例至少1例 。提供可显示所要求的时间、规模、类型、合同内容等信息的、含签章页面的 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只接受拥有企业资金流信息共享功能相关软件产品著作权的供应 商参与(如拥有著作权的为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报名公司应 具有著作权的使用授权)。 (七)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 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 采购。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06月17日-2024年06月21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资料地点:递交报名资料须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 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 册》。 2)获取及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 支付后自行下载报名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报名文件。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 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 ,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报名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 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递交报名 资料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递交报名资料均属无效,递交的报名文件将不予接 收。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邮箱:xuwh2@bosc.cn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bosc.cn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招标师:齐鸣、刘辉、藏琳琳、王培玉、徐茂盛、戚琳、李涛、覃军、郑改改 、姚敏、葛涛
联系人:王瑜、刘瑜、胡志强、黄慧敏、闫微微 电话:15245242678、16753865927、18534155571 联系邮箱:gcglzxshjk@163.com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联 系 人: 许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联 系 人: 王瑜
电 话: 15245242678
电子邮件: gcglzxshjk@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服务要求:
本项目改造功能模块 | 细项功能 | 细项功能说明 |
资金账号绑定 | 资金账号绑定-新建资金账号查询 | 共享平台直接后台发送信 息主体身份标识及资金账 号信息至我行进行认证, 我行返回认证结果至共享 平台。 |
资金账号绑定-自主撤销资金账号绑定 | 信息主体可在共享平台中 自主撤销未关联授权的资 金账号,共享平台变更资 金账号绑定状态为已撤 销并通知信息提供机构 撤销委托协议。 | |
资金账号绑定-自动取消资金账号绑定 | 共享平台将最近 90 天未关联授权、无自主查 询且无异议标注的资金账 号在失效倒计时结束后予 以取消。 | |
授权机构查询 | 授权机构查询-授权确认 | 信息主体在授权确认界面 为信息使用机构授权申请 设置其可查询资金流信用 信息的资金账号,并确认 授权。 |
授权机构查询-授权撤销 | 信息主体发起撤销授权协 议后,在信息使用机构同 意的前提共享平台将予以 撤销。 | |
授权机构查询-授权终止 | 当信息使用机构不再需要 查看信息主体的资金流信 用信息时,信息使用机构 有义务发起终止授权协议 请求,用于终止信息主体 的授权协议。 | |
授权机构查询-授权申请通知 | 信息使用机构发起机构查 询授权申请后,共享平台 接收授权申请,生成授权 申请通知。 | |
在线留言 | 在线留言 | 共享平台将留言工单以接 口形式发送至留言工单涉 及机构。 |
数据产品服务 | 数据产品服务 | 共享平台发出产品调用请 求,并接收信息提供机构 返回的资金流信用信息产 品数据。 |
数据质量管理 | 数据质量管理 | 数据质量监测的目标是为 了更好地维护互惠共享原 则,推动共享平台持续健 康的运行,最终向信息使 |
|
| 用者(包括信息主体、信 息使用机构及共享平台的 其它合法查询用户)提供 高质量的产品。 |
数据准备与调用接口 | 数据准备与调用接口 | 为保证资金流信用信息产 品加工输入数据的规范化 ,需经过数据转换与校验 ,转换成符 合该标准的资金流信用信 息,才能成入产品加工的 输入数据,从而保障资金 流信用信息数据的正常加 工。 |
产品加工业务 | 产品加工业务 | 将资金流信息加工成报表 |
报告入仓 | 报告入仓 | 现金流报告查询回的报告 需解析入仓 |
CRMS查询申请 | CRMS查询申请 | 资金流信息查询 |
用户角色管理 | 用户角色管理 | 用户角色管理 |
(一)、源码和文档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软件产品的源代码、客户化源码和采购人要求 的文档应提供给上海银行,客户化源码和文档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归上海银行所有,并进行 相应的知识转移和相关培训。
(二)、技术要求:
2.1、架构要求
1.B/S架构,支持跨中心双活架构
2.操作系统:支持麒麟系统V10及以上版本
3.数据库:支持TDSQL-MYSQL
4.支持Kona8.0.1_242及以上版本
5.支持国产应用服务器软件宝兰德 6.浏览器版本兼容性:要求在Windows10版本或者UOS的操作系统上能正常运行,浏览器兼 容支持UOS浏览器5.2.1200版本或者Chrome86版本以上。 7.产品要求基于我行微服务平台开发部署。 8.稳定性:系统稳定可靠,保证7×24小时连续运行 9.安全性:要求提供全面的安全设计,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如数据权限的分级管理、系统 操作日志管理等 10.数据质量:满足我行数标要求,具有有效的过滤、监控、告警机制来保证数据质量 11.代码开发和代码管理:提供产品源代码和实施部分源代码给上海银行。代码管理、版本 控制采用上海银行的工具和平台
12.提供明确的系统逻辑图
2.2、性能要求
1.并发用户:支持至少100个并发进程或者客户端同时操作。 2.处理能力:需要支持大于100tps的数据查询性能,API接口查询响应时间在1s内。 3、项目进度要求: 2024年8月1日前完成项目定制化开发,并与行内相关系统完成 联调测试。2024年8- 9月完成与人民银行的联调测试,配合我行做好上线试运行准备。2024年10月初 完成系统首次上线投产;2024年12月完成与行内业务系统交互的上线投产。投 产完成3个月内委托人发起项目验收。
三、人员要求
(1)项目团队各成员须全程全职投入本项目,不得兼职从事其他项目。 (2)项目团队人数和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人、需求分析师1人、开发工程师3人、测试人员1人、上线后维
护人员1人。
需提供拟参与本项目人员的工作简历、项目角色、相关基本情况(户籍、
居住地、学历等)。项目人员须为计算机相关专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公司 正式员工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须具备5年以上人行征信相关系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管理过10
人以上的人行征信相关系统开发团队。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较好把握项目整体实 施风险及进度;
需求分析师:须具备5年以上人行征信相关系统整体设计及优化工作经验,
能够准确把握采购人对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共享软件的要求,并能在此基础上给出业内参考 及合理化建议;
开发工程师:须具备3年以上人行征信相关系统开发经验,对自行编写的文
档质量、代码质量以及运行效率负责。配合项目经理做好代码管理、配置管理、环境管理 、文档管理等工作。熟悉并具备Java B/S架构开发经验,熟悉SSH架构,tomcat中间件,mysql数据库。
维护人员:须具备3年以上人行征信相关系统维护经验。包括性能优化、快
速故障处理、日常巡检、补丁升级、版本升级等。免费维护期内至少有1名人员提供技术支 持服务。
(3)项目团队成员驻场前须经过采购人项目工作小组认可。若非采购人原因发生项目 成员人员变动,应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并提前一个月安排好同等或以上资历人员做好交 接工作,接替人员须经采购人项目工作小组同意。
(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项目进度要求、面试情况、使用满意度、服务水平要求 等情况及时增派或调整采购人项目工作小组认可的人员。
(5)采购人所需人员须自项目启动或人员调整触发的1周内准备完毕并到场。
(6)项目团队如驻场工作,应由采购人根据《上海银行技术服务驻场支持人员管理约 定(2023版)》进行管理。
(7)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人员的稳定,任何人员如须休假,须提前2周告知采购人 ,予以批准后方可休假;
(8)供应商应对工作安排A、B角技术服务人员,以满足业务连续性服务的目标要求;
(9)平衡所安排的服务人员工作饱和度,以保证服务过程中不会出现服务水平下降的 情况;
(10)针对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频繁、人员不足、服务质量下降、项目进度 缓慢等影响采购人利益的情况,采购人可对供应商进行一定的罚款。
四、维保内容和要求
1、该项目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维保。
2、对维护期间的缺陷修复承诺免费,并应在系统恢复后48小时内按照我行模板提交《 故障处理情况表》。
3、大小版本升级承诺免费,并提供免费现场升级服务。
4、维护服务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 1小时内赶到现场,2小时内修复系统。
5、维护期内提供7*24小时相应的支持服务,且特殊日期(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需求和故 障修复的投产日,结息,年终,重要节假日)的现场支持。
6、维护人员资质要求:维护人员不少于1名,3年以上人行征信相关系统维护经验。
7、针对我行的问题报告必须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案答复,包括解决问题的时间、方案和 周期。
8、每季度派专人进行巡检,并按照我行模板于巡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出具巡检报告。
9、至少进行3次不限人数的短期现场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人行征信相关系统的用户使 用、系统开发、系统运维。
五、违约责任
当出现以下事件,对项目尾款的 10 %/次进行计扣。
1) 在故障发生后,我公司故障响应时间或到达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
2) 在故障发生后,我公司故障恢复时间超过约定时间。
迟 延 交 付 开 发 成 果 , 则 上 海 银 行 每 日 应 按 合 同 总 额 的 千 分 之 - 五 ,逐日向我公司计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如迟延交货超过 三十 个工作日,上海银行有 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我公司承担由此造成损失。
在合同履行中,未经上海银行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团队主要成员,每替换1人,或项 目团队成员在项目验收前的流动率大于5%后,流动率每增加5%时,应向上海银行计 付项目总金额的5 %违约金。
按照《上海银行生产故障分级标准》中故障定级标准和《上海银行技术开发质量缺陷 处罚标准(2023版)》承担相应的开发质量缺陷处罚责任。
驻场服务时应遵守上海银行《技术服务驻场支持人员管理约定(2023版)》承担相应 违约责任。
六、付款条件与方式 1、合同生效并且供应商项目人员完成入场手续后支付合同金额20%; 2、项目完成上线试运行且供应商项目人员完成撤离手续后支付合同金额50%; 3、项目通过验收后内支付合同金额20%; 4、项目验收起一年免费维护期届满后支付合同金额10%。 5、若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导致税率变化,则本项目项下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按 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6、采购人上述支付行为,以供应商提示付款前向采购人出具付款通知及增值税 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的增值税可抵扣凭证为前提。
7、本项目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上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用于本项 目的付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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