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07-171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18日 开标日期: 2019年8月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和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科技园天柱路和信科技楼 成交金额::伍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 (¥:578600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来安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平台采购项目,计划投资约58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少杰、李会琴、马越、徐壮照、孙中全。 采购人名称:来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来安县新丰路行政服务中心15楼 联 系 人:蒋健 联系方式:1890050136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建阳南路西花园7号(来安县交通局南巷子向西60米) 项目负责人:薛伟 联系电话:15205502199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州市2018-2019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19.1条服务费报价要求”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2610元):合计9550元 公告期限: 2019 年8月9日至 2019 年8月13日 (3个工作日,如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建阳南路西花园7号(来安县交通局南巷子向西60米),联系电话:1520550219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来安县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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