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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商函类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8-1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商函类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商函类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商函类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商函类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CECOM-2022-BD02-0308/ZHCG-202210

  3、招标内容:全市卡函业务商函类物资,包括信封、账单、折页、插卡纸、欢迎函、账单纸、单张纸等,含税总预算金额307.04万元(税率13%)。

  注:所述的总预算为年度预测采购金额,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的结算以招标人基于其经营需求向中标人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投标人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自身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能力,以及市场风险等因素。招标人不承担实际采购量与总预算差异对中标人产生的任何影响。

  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中标人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供货地点:以招标人指定送货地址为准。

  8、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9、起送量及起印量:不设起送量及起印量。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进行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3)投标人具备新闻出版管理机构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公布的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名录内(信封类)或具备邮政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信封《生产监制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2021年以来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6)本项目要求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曾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

  2)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最近三年至今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7)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不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8)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11)供应商与邮政存在投资关系或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11、招标文件发售:

  (1)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本。

  (2)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http://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3)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标书发售处)。

  3.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中国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4)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邵晔

  联系电话:18510298868

  E-MAIL:shaoye@ce-com.cn

  (6)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30日14:00-14: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凤凰北路1072号邮政大厦11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4、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马先生

  电话:13581925112,18612986725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44171055868

  电子邮件:winston@ce-com.cn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凤凰北路1072号邮政大厦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0756-2168005

  

  发布日期: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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