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村集体经济生猪养殖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志丹县村集体经济生猪养殖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批),已由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志审批投资发【2023】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双广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志丹县张渠便民服务中心王渠、贺渠村。
2.2工程规模:拟建项目主要是在张渠便民服务中心王渠村新建猪舍2座,总建筑面积1481.9㎡,存栏规模为500头,配套混凝土排水沟300m,围墙100m;在贺渠村新建猪舍2座,总建筑面积1481.9㎡,存栏规模为500头,硬化混凝土道路面积800㎡,配套排水沟300m,围墙500m,防疫室3间,铸铁大门1个。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2.5概算总投资:341.0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1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 30日至2023年 09月 03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
6、招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09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厅,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志丹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生伟
电话:1336929884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双广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洁
电话:13399215978
监督单位:志丹县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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