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二次)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09-610427-04-01-790798号文件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内;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 18 亩,将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由5000m³/d 提升至10000m²/d,同时针对一期进水水质、运行问题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构建筑物有调节池、事故池、臭氧接触氧化池、臭氧设备间、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区、消毒池、附属用房、配电间及风机、机修间、综合楼、门卫室,以及二期建设场地绿化、增容设备采购安装、室外管网、暖通、电气工程的基础配套扩建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26000万元
2.4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二次);标段编号: E6104823516puvr4gaap001 ;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过程检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包含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及不良行为;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及不良行为;外省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
3.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投标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8日00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3 年07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6日18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2请于2023年07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上投标确认单、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报名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到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招标二部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招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xxq.sxggzyjy.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SXT 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彬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投标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3 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9.5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6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7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开标现场无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SXT 格式)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8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9.9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189 9102 5860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9-88441538
监督单位: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492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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