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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主城区智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2023-07-10

长春市主城区智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30707FJSZ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主城区智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批字【2023】72号批准建设,招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主城区智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智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及智慧燃气建设两部分。智慧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包括危旧管网改造、燃气表具更新及升级改造;智慧燃气建设包括调度指挥中心改造、燃气管道泄漏灾害预警管控系统建设、新建燃气配套管网。

    2.3招标范围: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测量、物探、基坑支护及降水措施、项目勘察设计阶段航拍图等(不另计费)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本项目排迁方案及征地边界图(包含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边界)、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图纸)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城区内。

    2.5服务期限

    勘察周期:自中标之日起5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初勘),取得初步设计审批后7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详勘),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

    设计周期:中标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需牵头人提供,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7人:设计人员4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专业人员3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63年(20201月1日-202212月31日)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9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10日至2023年714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29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210开标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学府B座4楼

人:刘佳菊

联系电话:1999054659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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