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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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3437001G01 | ||||||||||||||||||||||||||||||||||||||||
招标内容: | |||||||||||||||||||||||||||||||||||||||||
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核字【20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国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国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②建设地点:迁安市惠兴大街南侧、丰庆路东侧③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383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130.45平方米(地上67816.81平方米,地下23313.6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含基坑支护降水)等,配套道路、铺装、门卫、围墙、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弱电、供热、燃气、海绵城市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入住居民534户。④总服务周期:8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75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1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月9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要求为准。⑤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一个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应为施工方;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0 00:00至2023-07-15 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4.1.1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4.1.2 未办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惠招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投标操作-注册参与进行注册; 4.1.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惠招标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4.1.4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1.5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4.1.6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1.7 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1.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3 09:00:00,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因未及时登记产生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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