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清江一级支流马前河、三道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域一)EPC (ESLC-202306QT-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306QT-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清江一级支流马前河、三道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域一)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川市清江一级支流马前河、三道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3] 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全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州全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恒荣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凉雾乡 建设规模:种植水生植物42677.4平方米,植物缓冲带23592.1平方米,生态护坡21300.8平方米,人工生态湿地49100平方米。 其他:具体施工内容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为准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并根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水质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15 合同估算价:40681600.00元 | ||||||||||||||||||||||
2.3其他: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②补充建设规模:种植水生植物42677.4平方米,植物缓冲带23592.1平方米,生态护坡21300.8平方米,人工生态湿地49100平方米。其中:(1)马前河(凉雾乡段)及关东村部分区域:种植水生植物25942.4平方米,建设植物缓冲带16961.1平方米,建设生态护坡12740.2平方米,建设人工生态湿地12142平方米。(2)三道河(利川一中段):种植水生植物16735平方米,建设植物缓冲带6631平方米,建设生态护坡18560.6平方米,建设人工生态湿地 36958 平方米。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五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内容须同时包含生态护坡(岸)和湿地建设,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1)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环保类高级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一、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2)投标人企业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信用黑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三、其他要求:(1)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3)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予经济补偿的。(4)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3 个月(2023 年1月至 2023年6月之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5)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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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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