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2】8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2.1.2建设地点:冀州区境内。2.1.3建设规模:堤防隐患段加固工程、堤防培高加固工程、堤身修整加固工程、堤顶路面硬化工程、上堤坡道整治工程、深槽清整工程等。 (1)堤防隐患段加固工程 7对现状堤身隐患段(左堤桩号Z21+940~Z23+080、Z23+200~Z23+560、Z23+860~Z24+400、Z24+840~Z25+070,右堤桩号Y28+900~Y29+180)进行加固治理,长度2.55km。 (2)堤防培高加固工程对右岸桩号Y21+700~Y21+900段、Y22+600~Y23+000段、Y35+100~Y36+300 段、Y37+400~Y37+800 段、Y38+400~Y39+200段,左堤桩号Z23+000~Z23+300段、Z27+270~Z27+370段,堤顶超高不足段进行培高处理,长3.4km,培高结合堤顶路面建设。 (3)堤身修整加固工程对左堤Z21+940~Z45+829全段、右堤Y21+400~Y43+930全段堤身冲沟、塌陷及沉降亏坡等部位进行修整,对整治段堤防边坡设植草防护,在堤防迎水侧边坡设排水簸箕。对右堤桩号Y30+340~Y30+600段堤防迎水侧边坡进行防护。对左堤Z25+200、Z35+500、Z43+200、Z45+300、右堤Y22+900、Y43+300等6处局部近堤大坑段堤防外坡填塘固基。(4)堤顶路面硬化工程对堤顶局部土路、碎石路进行硬化,长度27.59km;其中左堤顶硬化长度16.56km;右堤顶硬化长度11.03km。 (5)上堤坡道整治工程对现有上堤坡道适当归并,在堤内侧戗台修整巡河路连通坡道,左堤整修滩地上堤坡道40条,右堤整修滩地上堤坡道37条,对整修坡道路基进行完善治理,并对坡道路面进行硬化。 (6)深槽清整工程对滏阳新河冀州段(桩号23+200~24+000、29+200~32+400段)深槽实施清整,断面基本维持现状,深槽设计底宽为11~13m,两岸设计边坡为1:4。在不改变8现状整体深槽纵坡走势的基础上,进行河道纵断面设计,设计河道纵坡尽量与上下游深槽纵坡保持一致,该段设计纵坡为1:10000。2.1.4计划工期:9个月(汛期不安排施工)。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使用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 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CA是企业在互联网中的合法身份,是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同时须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需帮助请详询交易受理处电话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6-20 00:00至2023-06-29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冀州区迎宾北大街37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街道方兴路8号建东文创院西跨06号 |
邮编: | 053200 | 邮编: | 050011 |
联系人: | 耿同华 | 联系人: | 贾猜 |
电话: | 0318-6178114 | 电话: | 0311-8535535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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