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枣强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1924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枣强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枣强县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枣强县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枣强县灌区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枣强县 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设计招标2.1.2 建设地点:枣强县2.1.3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2 09:00至2023-06-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文章推荐:
汉中市石门污水处理项目厂区自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