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文化艺术博物院项目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社会〔2020〕16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文化产业(西咸新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沣东大道以北、阿房东路以西、天台路以东、阿房二路以南。
2.2 工程规模:陕西文化艺术博物院项目二期包括丝路艺术馆、文化配套、室外平台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02819平方米,其中丝路艺术馆4540平方米,文化配套(共26幢)44840平方米,室外平台建筑面积3535平方米,地下车库4990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陕西文化艺术博物院项目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五方对讲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18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460万元)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项目标段名称:陕西文化艺术博物院项目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6月1日0时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确认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6月12日9时30分前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时30分,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方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0.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DEF栋E区3层10302号
联系人:蔡正淼
电 话:1832990192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联系人:彭世奕、关微、马超
电 话:029-88499829
传 真:029-8849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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