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防洪排涝及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前进东路、莲湖路、劳动西路、康复路)(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 2023-03-04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台区防洪排涝及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前进东路、莲湖路、劳动西路、康复路)(EPC总承包)已由汉中市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区发改投资〔2022〕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华锦天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中省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台区中心城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四项改造内容:
(1)改建前进东路(东起东一环路,西至天台路)排水管网及路基路面,全长1768米,行车道宽18米。利用原有合流管道,改建为雨水管,位于道路南侧车行道下,距道路中线7.8米,同时对原有雨水口进行改建为双篦式雨水口。污水管道双侧布置,位于道路南北两侧车行道下,南侧距道路中线6米,北侧距道路中线7.5米。
(2)改建莲湖路(东起北团结街,西至北大街)排水管网。保留原道路北侧合流排水管道作为污水管道,新建2条雨水管道(距离道路中心线3.9米)、1条污水管道(距离道路中心线5.5米)。
(3)改建劳动西路(东起西环路,西至西一环),全长约488米,宽30米。雨水管道位于道路北侧车行道下,距道路中心线7.5米,污水管道位于道路南侧车行道下,距道路中心线7.5米,改建电力、电讯、给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管线。
(4)改建康复路(东起西环路,西至西一环)排水管网及路基路面,全长约504.6米,宽30米。保留原道路北侧合流排水管道作为污水管道,新建1条污水管道(距离道路中心线6.5米)和2条雨水管道(北侧雨水管道距离道路中心线2.8米,南侧雨水管道距离道路中心线2.8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64256.4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9351.68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设为1个标段,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汉台区防洪排涝及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前进东路、莲湖路、劳动西路、康复路)(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E6107023541c7is9hku3001;标段类型: EPC;
标段名称: 汉台区防洪排涝及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前进东路、莲湖路、劳动西路、康复路)监理;
标段编号:E6107023541c7is9hku3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汉台区防洪排涝及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前进东路、 莲湖路、劳动西路、康复路)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监理招标范围:监理标段对汉台区防洪排涝及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前进东路、莲湖路、劳动西路、康复路)建设内容进行工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EPC工程总承包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备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能力;拟派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无在建工程;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7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3月4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9日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3月4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9日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现代保健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9.2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华锦天裕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望江路南段滨江汉水印象北区100号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曾先生 |
电话:0916-3183766 | 电话:0916-2533877 |
邮编: | 邮编: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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