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及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及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衡高审投资审字【2022】32号、【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政府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及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2.1.2资金来源:高新区政府统筹安排资金。2.1.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人民医院占地62亩,主要建设门诊住院楼、配套辅助设施等,建安费约3亿元(含室外配套设施费用、绿化等费用,不含医疗设备费用);养老中心占地约38亩,主要建设养老楼及配套辅助设施等,建安费约5803万元(含室外配套设施费用、绿化等费用,不含医疗设备费用)。2.1.4建设地点:人民医院位于衡水高新区中科街与冀衡路交口西南角,养老中心位于高新区沟王路与无名路交叉口东北角。2.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成果;并服务于整个建设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施工图通过审查后30日内完成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2.1.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注:本公告1.招标条件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修正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其中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为1家,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3 00:00至2023-03-1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注:1.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衡水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 30 分钟之内(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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