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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长路市政道路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长路市政道路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发改[2022]9号、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木渎经济开发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苏州市木渎经济开发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长路市政道路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监理 (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吴中区木渎镇金长路 2.2建设规模:金长路(金枫路至白塔河段),道路长390米,宽24米;(新华路至白塔河段),道路长130米,宽24米。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监理费约58.9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40193002001 | 金长路市政道路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监理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58.90 | 240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00:00至2023年01月09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3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7)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9)资格预审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四)、备注:(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五)、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六)、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6b82bede-a38f-4e26-8989-422214fa8bb0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木渎经济开发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许文明 | 联 系 人: | 陈金坤 | ||||||||
电 话: | 0512-66512553 | 电 话: | 0512-65288225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5851719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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