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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城关镇响耳河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7-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F2022-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采计备[2022]XM0594号

3、项目名称:郧阳区城关镇响耳河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246516(万元)

6、最高限价:150.246516(万元)

7、采购需求:

铺装、挡墙、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应提供相应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使用伪造证件和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须提供网页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7)供应商应提供在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査询截图)或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标准“劳动保障征信查询意见书”;
(8)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出现死亡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须提供上述内容的相关承诺,同时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将保留对本项进行查询的权力,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5日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郧阳区城北东路9号原梨花村酒厂办公楼4楼

3、方式:

现场获取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纳税、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郧阳区城北东路9号湖北宏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郧阳区城北东路9号湖北宏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小石桥巷3号

联系方式:0719-7232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郧阳区城北东路9号原梨花村酒厂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13217193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21719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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