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十一标段已由枣强县中介服务中心以枣审批招标核字[2025]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枣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6.5万亩,包括新建4万亩,改造提升2.5万亩,本次招标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建设地点:一标段:大营镇、张秀屯镇、新屯镇、枣强镇、王均乡。十一标段:马屯镇。计划工期:一标段、十一标段: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六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十一标段的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8月1日至今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作为后续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2 00:00至2025-09-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hbzxb.com.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zxb.com.cn)向中誉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周文龙,联系电话:0311-8769445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枣强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8-822401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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