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松材线虫病网络大数据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平台开发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松材线虫病网络大数据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平台开发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如未按照要求登记备案,其报价无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报价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DGP370984000202202000055
项目编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JQ-ZC-20221026-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松材线虫病网络大数据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平台开发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万元
最高限价:45.5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松材线虫病网络大数据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平台开发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松材线虫病网络大数据服务平台维保期3年;松材线虫病信息化平台20日内开发完成投入使用,维保期1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未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
方式: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成功后,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备案供应商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时间:2022年1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鲁财库〔2007〕32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红门路4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五楼联系方式:18405481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经理电 话:18405481112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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