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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首贷服务专区信息化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10-31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首贷服务专区信息化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0-31 至 2022-11-08
撰写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王婷

(浑南区首贷服务专区信息化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首贷服务专区信息化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2-00413

项目名称:浑南区首贷服务专区信息化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0,000.00

最高限价(元):7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首贷服务专区前端功能

1PC端专区页面设计开发

支持在沈阳市政务服务网上新增首贷服务专区。专区网页的风格设计需遵循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总的思路简洁、有序、丰富、特色,把浑南首贷服务专区建设为能够体现服务特色、服务理念、服务形象的高质量、高效率、智能化的专属网页。

2)小程序专区页面设计开发

支持在浑南会客厅小程序中新增首贷服务专区。小程序内的页面风格设计同样需遵循政府门户网站的简洁、有序、丰富、特色的要求。风格设计需满足如下要求:

1、色彩及logo:体现浑南地方特色,风格协调统一。颜色和造型简捷明快,让人一目了然,印象深刻。

2、统一的视觉风格:专区主页及各子页面采用统一的视觉风格,子网页的设计风格承袭主页面的基本特征,以庄重朴实、简洁明快的布局风格体现出首贷服务专区的特点。

3)首贷服务

板块功能包含【首贷内容】、【首贷匹配】、【首贷申请】。

首贷内容需包含对首贷服务、申请条件等信息内容的展示,便于企业用户深入了解首贷业务。

首贷匹配即支持根据用户信息匹配符合要求的首贷产品。

首贷申请即根据首贷产品的申请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完成信息填写后提交申请请求。

4)非首贷服务

非首贷服务即为非首贷用户提供的产品,板块功能包含【非首贷匹配】、【非首贷产品】、【融资需求】。

非首贷匹配即支持根据用户信息匹配符合要求的金融产品(包含首贷产品),支持显示匹配多个金融产品。

非首贷产品即展示产品信息,包含产品名称、所属银行、年化利率、贷款期限、最高贷款额度等信息。支持查看产品详情,支持进行产品申请。

当用户不满足首贷产品、非首贷产品要求,但仍存在融资需求时,支持发布融资信息。

5)政策支持

板块功能包含【政策一览】、【贴息申请】、【公示公告】、【常见问答】。

政策一览展示首贷服务相关政策支持,包含担保、贴息、风险补偿、利率、再贷款等。

贴息申请展示贴息申请条件和流程,支持填写企业信息提交贴息申请。

公示公告支持对获得政策支持的企业进行相关公告。

常见问答展示首贷贴息等常见问答,让企业了解相关事宜。

6)意见反馈

用户可以针对首贷产品和专区功能进行意见反馈,支持选择反馈类型(如:金融产品类/政策类/使用体验类等)和填写反馈意见。

7)我的贷款

支持对用户已申请贷款和已申请融资需求的查看,支持查看申请状态,移动端入口放置在浑南小程序【我的】页面中,pc端入口在首贷专区内,入口名称【我的贷款】。

8)身份认证对接

小程序功能页面支持与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对接。政务服务网功能页面支持与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对接。

二、首贷服务专区后台功能

1)金融产品管理

在金融产品管理模块,支持对发布到用户前端的首贷产品、非首贷产品进行配置,包含支持对产品增加、修改、查询、上架、下架。

2)首贷申请信息管理

企业提交首贷产品、金融产品申请后,银行可在后台查看申请信息并联系申请人。申请信息可标注经办人及申请状态,已放款可填写放款金额。支持按时间、办理状态筛选、导出首贷申请信息。

3)贴息申请信息管理

用户提交贴息申请后,银行可在中台查看申请信息并联系申请人。申请信息可标注经办人及申请状态:已受理/已放款/未通过;可按时间、办理状态筛选、导出贴息申请信息。

4)融资需求池管理

融资需求池包含企业提交的融资信息、未响应/未通过的贷款申请两部分,银行可在后台查看需求信息,池内融资信息超过90天无响应则关闭,可按时间筛选、导出融资需求信息。

5)意见反馈管理

企业提交意见反馈后,支持在后台查看意见反馈内容,可按时间、反馈类型筛选、导出意见反馈信息。

6)首贷统计

部门和银行可在后台查看首贷相关统计数据,可按时间段筛选,默认展示近一周数据。

7)账号管理

支持运营后台账号管理功能,支持账号登录名、用户角色、密码、确认密码配置,支持密码修改功能。支持系统参数配置。

三、首贷服务专区运营服务

1)首贷服务政策和产品梳理

对首贷服务相关政策和支持的产品进行调研梳理,同受理部门共同确定首贷服务银行和产品。

2)首贷服务政策持续性运营

对首贷服务最新政策、实施方案及细则进行持续跟踪,并更新服务专区内相关内容。

3)首贷常见问答持续性运营

根据用户在意见反馈中提交相关信息,持续性更新首贷常见问答内容。

4)首贷服务产品持续性运营

对首贷产品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所需填报信息、金融产品的分类、产品信息及对应银行信息进行持续性维护更新。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3时26分至2022年11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评审系统开展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本项目供应商解密及二次报价(如本项目需要)提交时间均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请供应商详细阅读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63号)相关内容。
3、本项目开标时,投标须在办公楼外出口处等候工作人员接收材料,无须上楼。请提前做好远程解密,或自带笔记本电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23771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3787733

邮箱地址: hunnanjicai@163.com

开户行: hunnanjicai@163.com

账户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3367101960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237877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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