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GXYT-2022-07-0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207龙虎山至上清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已由鹰路养字【202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改造起点位于龙虎山镇 S207 与 G206 国道交叉口(景区停车场,K232+939),经龙虎山镇,后岗周家、杨畈陆家、西源村、杜田源、上清古镇、上清镇、边山和邹家,终点位于上清镇陈门村(现状沥 青路面与水泥路面分界处往资溪方向约 560米,K249+499),改造路段全长 16.560 公里。
技术要求:1、公路等级:二级公路。 2、设计速度:60Km/h。
具体如下:
标段划分 | 所在地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里程 |
1 | 鹰潭市S207龙虎山至上清段 | K232+939 | K249+499 | km |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划分标段:本项目总投资约24638891元,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7126312
元。
2.4招标形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2.4.1施工工期 6个月,(暂定开工计划2022年11月15日开工,2023年5月15日完工)。
2.4.2工期:从签订施工合同日起计算,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3质量保修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5 年。
2.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标人的养护资质应符合赣交管养字〔2014〕8号《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江西省外企业依据《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应通过了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的验证备案且在江西省交通信息网公布》。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的施工业绩(具体时间指2017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标段 | 业绩要求 |
1 | 独立承接并完成单项合同不少于13.2千米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
3.3 信誉要求
3.3.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3.3.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3.3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3.3.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3.3.5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3.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交易系统中报名,并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持CA数字证书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未携带CA数字证书、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7、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30%的进度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最多付到合同金额的 50%,经财政部门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后工程款的70%,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后工程款的 97%,3%的质量保修金在60个月的保修期满后付清(不计息)。8、其他说明事项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8.2.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委托代理人应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8.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8.4.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8.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
地址: 龙虎山景区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8870180916
招标代理:江西赣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富阳春天小区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18507012005
邮箱:51268840@qq.com
注:进入交易中心所有参加交易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三验一戴(查验体温正常、查验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经过登记后方可进入交易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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