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司法局三个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公告(预采购)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司法局三个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5000202402000164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司法局三个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8900.00元? 最高限价:1078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20日历天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三)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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