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庆水公招(2022)10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庆元县县城供水工程(2022年~2028年)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庆元县。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本工程的水源地为仙坑水库和后广溪,仙坑水库水源通过仙坑电站压力管道引水,取水点为电站发电压力钢管进人检修孔,后接新建流量调节阀室及调节池,之后新铺设供水管线,经蒙淤水库库周公路及下游杨楼溪,最后与现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施工期供水管线取水点相接,实现自流供水。管线全长3.2km,设计供水规模为0.40m³/s。
后广溪下段处(新建外洋堰坝)水源通过在山竹电站上游约0.7km处的后广溪中建设砼堰坝,经一体化集成泵房后,新铺设供水管线沿庆百公路至喜鹊村附近的新建流量调节阀室及调节池,最后出水池后经新铺设水管线与原水管线相接,实现自流供水。管线全长约5.18km,设计供水规模为0.22m³/s。
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435.9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298.96万元(建安投资3077.58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化为:
2.2.1工程设计:至少包括所有本工程涉及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技术服务;
2.2.2工程采购:至少包括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2.3工程施工:至少包括本工程所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2.4工程验收:配合法人验收、政府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资料;
2.2.5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包括缺陷修复、保修责任、试生产期运行服务等。
2.2.6项目管理服务:①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协调工作;②做好工程完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完工资料归档;④工程相关的度汛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等;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⑥联合试运行等。
注:(1)上述招标范围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承担。
(2)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由EPC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计取总承包管理费,按签约合同价总价承包,费用包干;按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3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施工图纸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工期:75天(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起算至完工验收为止)。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施工资质单位)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 证),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负责施工工作的投标人承担;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1.4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丽水市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1.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如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须填写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招标文件所指的在建工程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2.2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丽水市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
3.2.5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
3.2.6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2.7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须出具开标前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2年7月、8月、9月)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社会保险交纳相关证明为准】。
3.2.8投标人(如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施工项目组主要人员(指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且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www.lssggzy.com/qyweb/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以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电子时钟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www.lssggzy.com/qyweb/上发布。
7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招标人:庆元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37号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284号
联系人:胡于森 联系人:柳军、季建峰
电 话:15988078200 电 话:0578-2860384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 月 5 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22年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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