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757/04,户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中路666号9座3101房,建筑面积:371.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粤(2016)佛高不动产权第0013982号,权属人:佛山市高明富逸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登记日期:2016年11月30日。房屋用途:住宅。
注:1、标的物已清空,法院负责交付。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需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不予准许。3、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完毕。
竞买人如需申请按揭融资服务,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两日内将银行出具的《授信意向书》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3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633号)。重要提示: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需经金融机构审核,竞买人需至少提前约10天与银行负责人联系,若因银行审核时间不足或竞买人授信额度与资格未获银行审核通过导致不能申请按揭融资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仍需按照拍卖成交的金额和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拍卖款,否则买受人本人须自行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支付的法律后果。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人:林经理,联系电话:13710779998)
(广东明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0757-88188888、13535750988)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孔经理,联系电话:0757-23883223、18033201652)
(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梅经理,联系电话:0757-88266830/13727415880、88262620/1582060933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人:关经理,联系电话:0757-88825551、138245496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联系人:戴经理,联系电话:0757-88885508、18928508918)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支行,联系人:罗经理,联系电话:0757-88801252、13535839226)
起拍价人民币1944772元,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6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4年9月22日上午11时前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需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受佛山市限购区域政策约束的房地产,需通过手机移动端登录佛山通APP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或者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并按照指引上传购房资格核验有关申请材料,查看系统反馈的核验结果确认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并在购房类型中选择司法拍卖(变卖),按照指引录入执行案号及联系方式并上传从房产拍卖(变卖)平台下载的成交确认书。
根据佛建〔2021〕48号文,参与竞拍前的购房资格线上核验电子编码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有效期内不能重复申请,故买受人再次申请线上核验需在参与竞拍前的线上核验电子编码生成10个自然日后。如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视为不能证明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按撤销本次拍卖处理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11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制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高明法院+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9128264476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专线400-8284666
七、拍卖监督电话:0757-88821144
八、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3)粤0608民初3725号、(2024)粤06民终790号民事判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买受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7、税费负担:拍卖财产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照国家及地区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财产办理过户手续中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拍卖财产的核税、缴税手续,并联系案件承办人提交完税票据原件及办理退款申报手续。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管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应单位协商解决,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参考《高明区司法拍卖税费计算公式汇总表》,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
8、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9、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10、经审核符合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11、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12、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④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账号:444531010400158830000044875),并注明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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