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4 年二、三级低温提浓装置带量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ZY24-XA300-WZ002
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1本招标项目为 带量 采购招标,招标范围为:二级低温提浓装置2套,三级低温提浓装置2套。所属类别详见下表: 所属类别
物资大类
物资中类
物资小类
物资品名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22
石油专用设备
2299
其他石油专用设备
229922
非标加工设备
22992201
非标加工
设备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5986万元。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物资需求明细表: 物资需求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台限价 ( 万元 )/ 套 备注
1 二级低温提浓装置 套
2
2450
2 三级低温提浓装置 套
2
543
1. .2技术要求:本项目标的物执行《二级低温提浓装置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文件号:CEDC129C-2023-152-TP-SPE- 10)和《三级低温提浓装置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文件号:CEDC129C-2023-152-TP-SPE-11),具体配置要求见产 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与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较高技术标准。当技术规格书与本方案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时,以第六条为 准。
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中加注*的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人须实质性响应,如不满足其中任一一项,则否决其投标; 2.3到货地点:榆林市榆阳区。
2.4交货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8个月内。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 目:固定式压力容器:低、中压容器(D),或(D)以上级别;②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或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③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GC2及以上));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清晰 扫描件。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投标人自有。
3.4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标的物(类似业绩指:设计温度≤-196℃,设计 压力≥2.0MPa的类似设备(冷箱)成功应用在天然气深冷法提XAI或BOG提XAI领域的制造供货业绩)销售业绩(附可在全国 增值税发票网查询的发票及对应合同扫描件,发票日期在开标前90日内除外)。
3.5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 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 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 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 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 决。
3.7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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