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G2024- 140- 109
1. 招标条件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大道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5-330825-04-01-815679)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业主为 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 为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2644.41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336.7224万元,建设规模: 将现状沙田湖大道砼路 面破除后新建沥青路面,提升整体美观度及通行的舒适性,为周边更好的开发建设创建有利条件,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及交通工程 。 建设地点: 319省道至沙湖路沙田湖大道南段。
2.2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及交通工程 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 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 招标建安工程造价(财政审核预算价) 18665158 元,最高限价 18665158 元 (含暂列金50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400 日历天。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 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 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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