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21-2024-0341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渠系清淤整治工程(三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昭关西路33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渠系清淤整治工程(三标),本次对施工进行招标,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李松圩山洪沟A段工程内容包括:①山洪沟护岸:单侧联锁块护岸337米,双侧联锁块护岸554米,素砼 一体化渠道25米;②山洪沟清淤:733米;③拆建农桥5座。 (2)李松圩山洪沟B段工程内容包括:①山洪沟护岸:单侧联锁块护岸264米,双侧联锁块护岸447米,素 砼一体化渠道588米,砌石挡墙426米;②山洪沟清淤:1305米;③拆建农桥1座。 (3)后塍圩山洪沟沟渠清淤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①山洪沟护岸:单侧联锁块护岸337米,侧联锁块护 岸4376米,砼挡墙护岸98米;②沟清淤:4811米;③4个水塘清淤;④拆建滚水坝5座;⑤新建防汛道路。 (4)仙房圩西撇洪沟清杂长度为1.0千米,护砌长度为1.92千米。仙房圩中撇洪沟清杂长度为2.97千米。 仙房圩东撇洪沟护砌长度为0.86千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2)73号),项目统一代 码:2203-340522-04-01-387829。
3、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 12219.21万 元。
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 高投标限价,下同)为 23867070.94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 24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31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单位注册,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
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 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 相关专业。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 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 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 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 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 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 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 绩。
注:(1)类似项目指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施工业绩: ① 单份合同金额为1600万元以上(含1600万元);
②合同内容包含河道整治内容。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 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 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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