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 标 条 件
南浔开发区东迁区块城市更新项目 已 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2206-330503-04-01-59527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 自 国有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浔开发区东迁区块城市更新项 目—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12287.34 万元,工程概算 98096.2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规模: 兴 迁路改造提升路段为东西向通行的城市支路,道路西起东马北路,东至金星街(已建段),改造路线全长467.653m,设计速度 40Km/h,双向两车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8m,对原有人行道进行压缩减小,增大行车道的宽度,部分位置增设停车位。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 ,建设地点: 南浔兴迁路域道路 。
2.2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安装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次招 标建安工程造价 564.6827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 于40%) 以上。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 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 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 职称: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 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
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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