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万吨绿色低定量特种涂布纸项目储能系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411471、招标条件
本年产4万吨绿色低定量特种涂布纸项目储能系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编号:HTCL-ZB-241147),项目已由招标人完成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绿色低定量特种涂布纸项目储能系统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2.2实施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项目现场。
2.3项目规模:
项目装机规模共计8.15MW/24.08MWh电化学储能电站,电站采用6.3KV接入电网。由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构成。储能电站及升压站总用地面积900平米,站区围墙内站地面积25*24=600平米,站址地面为200毫米厚混凝土地面。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项目竣工移交买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的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储能系统(8.15MW/24.08MWh)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场地清理、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验收、并网和质保期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并代行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解决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全部困难等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需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电池电芯或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系统PACK中至少一项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和储能系统集成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3.2人员要求:
总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4月至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4月至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③其他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配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单体200MWh及以上规模的磷酸铁锂储能电站投运业绩(EPC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竣工验收资料。所提供业绩可以是联合体中标的业绩,但不允许是设计与施工组成联合体,只允许与储能系统设备集成商组成联合体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1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现场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2.1 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2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2.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2.4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联系人:李天龙
电话:1360463826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霞、于佳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hljzb1_li@163.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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