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县龙华镇工业园区主次干路 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发改招标核字【2024】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工业五路西起西外环路,东至东外环路,改造段道路长2383.06m。横断面形式为:(人行道-现状)+14m(混行车道)+(人行道-现状);新建道路开口一处,长23.73m,宽14m; 二标段:西外环路分南北两段,改造段道路总长1088.58m。其中西外环路北段北起工业六路,南至衡德高速,长650.55m;西外环路南段北起工业四路,南至工业二路,长438.03m。西外环路北段横断面形式为:4m(人行道-新建)+14m(混行车道)+4m(人行道-新建);西外环路南段横断面形式为:(人行道-现状)+14m(混行车道)+(人行道-现状); 三标段:华虹东路北起工业四路,南至工业二路,改造段道路总长406.09m。以工业三路为界,分南北两段,其中北段长188.55m,南段长217.54m。横断面形式为:(人行道-现状)+12m(混行车道)+(人行道-现状)。长城东路北起工业四路,南至工业二路,改造段道路长449.82m。横断面形式为:(人行道-现状)+12m(混行车道)+(人行道-现状)。高速公路两侧路北起规划一路,南接现状路,改造段道路总长213.66m。横断面形式为:5m(混行车道)。 (2)建设地点:景县龙华镇工业园区内; (3)工期:5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工业五路路面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西外环路路面及便道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标段:华虹东路路面改造、长城东路路面改造、高速公路两侧路面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被列入信用中国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暗标中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及能判断出供应商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具体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被列入信用中国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暗标中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及能判断出供应商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具体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4 00:00:00 至 2024-06-18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4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index)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景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颢福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景县广川大街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900号 |
邮编: | 053500 | 邮编: | 101100 |
联系人: | 马跃 | 联系人: | 潘芳丽 |
电话: | 0318-4426302 | 电话: | 0318-21996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bjzhfd0123@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20009570920037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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