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冷水镇集镇安置区文化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农经〔2022〕76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冷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苏陕协作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白河县冷水镇洞子社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社区工厂厂房1500平方米、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约为2300平方米,停车场约1500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9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白河县冷水镇集镇安置区文化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09293546ubtc3ub9k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白河县冷水镇集镇安置区文化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并无不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自述材料。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9月15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0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2年09月15日 00时00分 起至2022年09月28日 18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白河县冷水镇集镇安置区文化广场及停车场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28日 18时00分 ,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白河县人民政府网》、《三秦都市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白河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白河县冷水镇洞子村四组 | 地址: | 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三组 |
联系人: | 罗刚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18710651165 | 电话: | 19891565056 |
邮编: | 725800 | 邮编: | 72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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