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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四条便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9-10
故城县四条便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四条便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故发改法规[202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故城县四条便道改造工程2.1.2工程地点:故城县城区内工业路、顺达路、体育街、中华街。2.1.3 工程规模:主要是对工业路(中华街一扬帆大街,长约2100m)、顺达路(青年街一邢德路,长约4400m)、体育街(幸福路-广交路,长约2300m)、中华街(顺达路-广交路南,长约1900m)实施以下工程:将现状人行道、路缘石、树池石及水泥混凝土检查井井盖进行破除,并对人行道现状路基进行整形碾压,并铺设17cm12%石灰土+10cm厚C20混凝土垫层+3cm厚M10水泥砂浆结合层+6cm厚烧结砖,新建人行道路缘石,重新砌筑1.25m*1.25m花岗岩树池,新建方形铸铁井盖。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工业路(中华街一扬帆大街)二标段:体育街(幸福路-广交路)三标段:顺达路(青年街一邢德路)四标段:中华街(顺达路-广交路南)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0 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二标段、四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一标段、三标段给予小微企业3%的价格分加分优惠;b、本次招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c、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d、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行贿查询记录。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故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0 09:002022-09-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故城县地址:石家庄市
邮编:邮编:
联系人:樊淑静联系人:孙俊霞
电话:15610976155电话:0311-86821680 18031916017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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