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5日 21:38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屯昌县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县社管平台指挥中心)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屯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 21:3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宁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80669 | ||
采购单位 | 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屯昌县昌盛路1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78186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17层1707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80669 |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DWZB202208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屯昌县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县社管平台指挥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屯昌县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县社管平台指挥中心)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变更内容)。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投标人的名称 (加盖公章)”更正为“投标人的名称 (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1款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专用袋 (箱) 中,并在投标专用袋 (箱) 中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封套上标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内容。”更正为“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专用袋 (箱) 中,并在投标专用袋 (箱) 中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投标文件封套上标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内容。”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文件格式要求“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并附近一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等 ”更正为“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并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等 ”。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文件格式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并附近一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等 ”更正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附身份证并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等”。
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项目变更不足15日的要求,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7日09时30分 ”更正为:“2022年09月21日14时40分”。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2年09月07日09时30分 ”更正为:“2022年09月21日14时40分”。
8、“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 开标室”更正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05日12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为本次更正事项,招标文件里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请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海南省屯昌县昌盛路180号
联系方式:0898-67818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17层1707房
联系方式:钟宁宁,0898-667806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宁宁
电 话:0898-667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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