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镇巴县碾子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已由汉发改农经(2018)3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 金为 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招标人为 镇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巴县碾子镇;
2.2 工程规模 :
Ⅲ标段:位于碾子镇碾子村大寨小组瓦窑堡。
IV标段:位于碾子镇三官村汤祠小组、代家河坝小组小沟口。
V标段:位于碾子镇三官村汤祠小组仓房。
监理标段:全面监理镇巴县碾子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2.3 项目投资总额: 475 万 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 (二期) 共划分三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Ⅲ标段至V标段: 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监理标段: 投标企业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监理项目。
3.2凡未在陕西省行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报名时将进行核查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获取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2年 9 月5 日00时00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投标确认。
网上确认后请派代表于2022年9 月5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9 月10 日00时00分,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与西一环路十字东南角希景酒店203室 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 施工标段 ) 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被委托人社保证明、 企业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 企业在 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网页截图;( 监理标段 ) 持网上投标确认回执 单 ,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被委托人社保证明、 企业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以上资料提供 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 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9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三 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巴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 丁女士 电话:0916-6734680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电话:1959116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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