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用集团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建设(一期)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公用集团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建设(一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Z-2022006
四、项目名称:公用集团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建设(一期)
五、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公用集团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建设(一期) | 1 | 项 | 198 | 采购温州市公用集团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建设(一期)软件系统1项(含融合通讯相关软硬件平台,不含政务云资源服务费、云安全服务费(部署在本地)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由其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后,请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将缴纳报名费凭证、可以拷贝的开票信息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826066763@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标书款汇入账户信息:
单 位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906782015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42号人保财险鹿城支公司办公大楼401室。
十二、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42号人保财险鹿城支公司办公大楼401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在政采云登记的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3554
十五、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7、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区及属地防疫要求,如有冲突,以标书递交所在地防疫要求为准,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具体要求如下(不限于):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省外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后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进入投标地点后不得随意走动,遵守采购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5)有新的省市区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6)允许投标供应商邮寄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邮寄到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充分考虑邮寄可能存在的延迟送达、包装破损、资料遗失等一系列意外情形。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尽快告之代理机构冯先生(联系电话13857723185)。代理机构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确认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于开标时间统一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23号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506780021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3857723185 邮箱:1826066763@qq.com
质疑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5305718087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42号人保财险鹿城支公司办公大楼401室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67759005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用集团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建设(一期)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公用集团生产经营信息平台建设(一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9月4日上午11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黎明西路342号人保财险鹿城支公司办公大楼401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26066763@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3857723185。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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