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中兴汉新区宝峰路防洪排涝工程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汉发改投资[2022]193号、汉发改投资[2022]450号、汉发改投资[2022]58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兴汉丝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108国道南侧与兴汉新区规划宝峰路北侧间绿地范围内,起点接惠府路西侧穿108国道箱涵,终点接博望路西侧现状DN3000混凝土圆管涵;
2.2 工程规模:新建排洪盖板暗渠净尺寸4.0米*2.5米,总长度1450米。在惠府路、康健路、康武路、东城路与宝峰路交叉口分别预留 DN10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各6米,配套疏浚清淤现状渠道;
2.3 项目投资总额:36862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0507200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中兴汉新区宝峰路防洪排涝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7023541to9n9e5ay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汉中兴汉新区宝峰路防洪排涝工程(EPC总承包):本标段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关联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汉中兴汉新区宝峰路防洪排涝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现阶段无在建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需同时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人员。
3.2 标段名称:汉中兴汉新区宝峰路防洪排涝工程(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和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8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04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2年08月30日 00时00分 起至2022年09月04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汉中兴汉新区宝峰路防洪排涝工程(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9日 9时0分 ,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并且完善,否则后果自负。
9.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汉中兴汉丝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北区)鑫源办事处八里桥村 | 地址: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魏先生 |
电话: | 0916-8811509 | 电话: | 0916-5374353 |
邮编: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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