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2日 15:52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岐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行政区域 | 岐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2日 15:52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3293098 | ||
采购单位 | 岐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岐山县凤鸣西路4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11965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千川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329309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Z-〔2022〕-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二、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现更正为: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2日
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2、到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验报告,并配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未佩戴口罩者恕不接待;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岐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岐山县凤鸣西路46号
联系方式:1357119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千川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B座906室
联系方式:0917-32930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红
电话:0917-3293098
陕西千川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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