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海绵城市建设-洪涝安全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海绵城市建设-洪涝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海绵城市建设-洪涝安全评估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融资资金;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场外排渠改道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海绵城市建设-洪涝安全评估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溉渠道改道4条、排涝渠道改造10条。堤防等级为2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2级。其中4条灌溉渠道改道,合计总长度16096米;10条排涝渠道改造,合计改造总长度18427m;红线面积约95hm²。
2.4 招标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技术要求等,对规划范围编制洪涝安全评估报告,并提交满足委托人上报等工作需要的成果文件,完成洪涝安全评估,协助委托人完成向行政主管部门的报批程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状分析评价:收集开发地块及周边现状用地条件、河涌水系、水利工程、供排水管网、地形地貌等基础资料,整理与项目有关的防洪潮排涝、河涌水系、海绵工程等相关水利规划;
2)相关控制指标:按上位规划要求,确定地区的防洪潮标准、治涝标准、水面率、雨水管渠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
3)防洪潮排涝标准评估:根据《广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2021-2035)》(在编)以及区域防洪排涝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外江防洪标准和内涝防治标准,评估规划范围内防洪排涝设施(水闸、泵站等)是否落实了上位防洪(潮)排涝规划中工程规划措施用地。如不满足,需提出指标要求及用地需求,绘制在海绵设施布局图;
4)河涌水系评估:根据《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2017-2035年)》要求,复核规划范围内与河涌水系临水控制线、水面面积、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关系,是否满足上位规划要求。如不满足,需提出指标要求及用地需求,绘制在水务设施布局图;
5)海绵设施评估:根据区域规划用地类型及面积等,复核规划范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生态岸线恢复、水域面积率等指标以及海绵设施布局等是否满足上位海绵城市规划要求。如不满足,需提出指标要求及用地需求,绘制在海绵设施布局图;
6)优化建议:根据上述各项内容评估,提出符合规划要求的优化建议,并完成《蓝绿空间规划图》、《海绵设施布局图》、《竖向高程推荐方向图》和《洪涝安全评估特性控制表》。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开展工作,预计45个自然日,具体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5.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8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3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温馨提示:各投标人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冃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 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戻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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