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新区东片区弃土场土方清理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10-610661-04-05-8203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延安市新区北区东片区。
2.2工程规模:倾倒渣土30966方,运距1km;倾倒渣土100535方,运距1.82km;倾倒渣土525069.93方,运距15.13km。
2.3工程概算总投资:3270.1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4时3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 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金融服务中心大厦1702室
联系人:张伟 (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话:13008574555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马家湾嘉丰上城B座二单元10楼1号
联系人:王延娜
电话:13474572666
监督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1-2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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