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5年循环水加药药品供应与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人名称:广州市粤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项目名称: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5年循环水加药药品供应与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PHDC-ZB0221
一、招标条件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25年循环水加药药品供应与服务项目已获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惠东县,规划容量为6×1000MW,一期工程建设2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号机组于2010年10月并网发电,2号机组于2011年4月并网发电。
本公司循环水处理对海生物的防治以防止海生物附着和抑制其繁殖为主,通过非氧化性药剂和氧化性药剂联合处理的方式和手段达到防止海生物附着和抑制其繁殖的目的,从而防止循环水管道系统的通流面积减少,保障机组循环水的冷凝效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投标方全面负责招标方循环水系统药剂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药剂的运输、装卸、加药操作、浓度分析以及效果评估等,指定技术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技术工作,投标方应根据现有循环水及加药系统的环境及参数、贮存条件和加药设备的情况,制定合理的加药方案以满足招标方的各项技术要求。具体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2.2.2服务期限:本项目工期一年,具体实施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2.3服务地点:广东省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该项目必需的设备设施、施工力量、专业人员,能够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投标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开标中标后以违法骗取中标处理。
(8)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①被招标人或被招标人投资方(含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的,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
②投标人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的;
③曾单方面无故不履行合同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
⑤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合同履行期内服务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或单方面毁约,导致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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