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开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准[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B1#人才公寓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古黄河,西至富康大道,南至苏州路,北至北京路。
1.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1.3 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B1#人才公寓5-20层装修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其中技术标部分不采用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
3.1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18分):商务技术文件(即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开标评标,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文件为9-12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文件为5-8个的,取前5名;有效投标文件?5个的,全部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3.1.1技术标评审(16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分;(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2分。
3.1.2商务标评审(2分):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平方米或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2第二阶段(报价文件82分):第二阶段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95%。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