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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分公司2024年市区管道购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4-06-04H-2024-D-E26263),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 清远分公司2024年市区管道购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清远分公司2024年市区管道购买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范围:本项目建设的是分别在学府路、环城东路、创兴六路、创业一路、时代路、学文路、保利路采购7段1孔110管道,共约7.9155管孔公里,采购预算共计约75.07万元。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75.07万元(含税)。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或场所。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招标人使用。
2.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2.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三、 报价人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供应商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供应商的权限范围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供应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3.4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放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且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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