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厂区副厂房办公区域修缮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6号青溪苑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人名称:深圳市文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厂区副厂房办公区域修缮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厂区副厂房办公区域修缮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溪发电公司厂区副厂房办公区域位于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房。厂区副厂房办公区域已多年未进行修缮处理,目前办公区域地板墙面老旧,部分存在损坏现象,且布局不合理以及功能空间不足等问题。拟对厂区副厂房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改造、重新规划设计区域功能,新建多功能阅读区,加装主形象墙面装饰等,在原区域基础上加以优化。通过修缮改造,美化办公环境,提供促进学习与放松的阅读功能区,展现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全面提升企业形象。
2.2 施工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大水坑村青电厂房
2.3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9万元 。
2.5招标范围:对厂区副厂房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改造、重新规划设计区域功能,新建多功能阅读区,加装主形象墙面装饰等,在原区域基础上加以优化。(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1项2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类似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项目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提供 2024 年5月至 7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止当日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及使用有效期内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证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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