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马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办购买双明大道(松白路-龙大路)市政工程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采购小组分别对广东广驰律师事务所、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评委的认真审查,4家投标单位均符合资质条件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按照《马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此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共邀请4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与投标,由采购小组进行比较4家的报价,研究讨论评选资质最优,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经对比以下4家单位的报价:1、广东广驰律师事务所,报价为282,000元;2、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报价为285,000元;3、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为287,000元;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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