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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no.2024g02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297739(第1次重新公告)

· 2024-07-05
编号: AXW240012-02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4G02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O.2024G02房地产开发项目(玄发改备[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3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3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庄高新区东至规划支路,南至紫气路,西至江苏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北至苏宁大道
2.1.2 工程规模: NO.2024G02项目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建筑内容包括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用房,最高建筑高度不高于1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5154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NO.2024G02项目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建筑内容包括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用房,最高建筑高度不高于18米,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包含工程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范围包括电力、自来水、通讯、燃气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设计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专项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基坑支护设计、桩基设计、土建及水电安装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设计、精装修设计(户内、公共部位、会所、样板间)、软装设计(会所、样板间、园林小品)、景观园林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门窗深化设计、栏杆深化设计、采暖配套设计、空调设计、钢结构设计、BIM设计、地库抗震支架设计、智慧家居与社区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2)施工:红线内所有建筑[含配套用房、配电房、水泵房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及通风、智能化、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及设备(含战时)、装饰装修(含外立面、精装修等)、幕墙、钢结构、地下车库的建筑、门窗及百叶、道路及停车位和景观铺装、雨污管网、路灯照明、园林小品、景观绿化、化粪池、雨水回收系统、雨水喷灌、海绵城市等,各功能性雨棚、信报箱、地下室地坪及车位划线和标识、电梯、部分公共建筑(如社区用房、业主活动用房、消防控制室等)及公共部位(如入户大厅、电梯前室等)装修、样板房及会所(含软装)等,以及上述未注明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各项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配合小区市政供配电、自来水、燃气等其他所有相关专业的施工工作。(3)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电缆、水泵、钢筋、配电箱、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7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均以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如果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成员;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采用联合体,则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1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设计说明2: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完整性、合理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总平面布局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各流线分析细致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市场定位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符合要求,突出高端会所的打造。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建筑功能2:方案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高端大平层户型,要求考虑科技住宅。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分析透彻、设计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建筑功能4:建筑平面功能布置与空间有机组合的结合,结合下沉式庭院布置会所,包括恒温泳池、健身房、社区会客空间、休闲书吧等空间营造。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建筑功能5:消防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建筑功能6:交通流线,与周边环境是否协调一致。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超前现代挺拔、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不少于3张)、透视图(不少于5张)、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以上各图缺一本条不得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结构方案2:装配方案设计分析说明。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6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设备方案2:室外管网综合规划方案的概念设计分析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绿色建筑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绿色建筑2:工程采用装配技术和科技住宅技术。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8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各类分析图分析透彻、效果图表达充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2分) (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4)电气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并且具有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3分。(满分0.3分)(备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说明:(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3)以园林绿化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满分6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8-07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标准如下: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
8.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剑飞 联 系 人:李文欣
电 话:025-68687501 电 话:025-68687507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7cb641a8-5317-4dcb-b311-4fa3d1db4d8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Wr388F0HhziVKdiZ77WFlxJZ0ZgaPCOQlAr3dCgIB3WeStOagi9Mq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8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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